2018年1月26日 星期五

【「陳師孟委員」的旁註】

陳玉峯


陳師孟教授就任監委之前所說的話,其實只是糾舉偏執於意識、黨派,違反司法正義的人員,且其有具體不良的案例者,一項設置監察院本來的功能之一而已,只不過這樣的敘述了無語言、文字的戲劇效應,欠缺傳媒「興趣」。
正義是沒有顏色的,只問偏頗與否。DPP全面執政了,依人性常態分布,很快地出現「辦異不辦同」的司法人員也會是「正常」現象,而且,此間蘊含龐雜權力、利益的派系鬥爭,過往誠然是所謂的「辦綠不辦藍」的大有人在,但今後我更擔憂循私偏頗的狀況或將有過之而無不及,因為在社會整體的氛圍、價值典範的蕩然不存狀況下,如何在社會全方位重建公義的風氣,毋寧才是更大的挑戰。
責難、非議陳師孟教授、委員的人,大抵或是特定意識型態的「尋常」反應,當然網路上我也看過有些持平之論。無論如何,一些如《莊子》所謂的「朝三暮四、朝四暮三」等,「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」的泡沫戲論,只是茶餘飯後無濟於事的情緒反應,我關切的是從蘇格拉底、柏拉圖以來,對於「公正、正義、道德、良心、善惡、習俗、倫理……」永無止境的辨證、駁斥與弔詭,隨著時空、尺度或範圍、無窮的個案,而永遠不會有「定論」!
簡化地說,特定時空、族群、社會、國家的範疇內,在所謂的情、理、法的最大公約數上,賦予更高的公正、寬容、智慧與遠見的處理,毋寧才是台灣今後應予投注的方向,包括轉型正義。
是的,公正、公義是有大有小,有直接有間接,有迂迴複雜多層的動態關係,有種種掛一漏萬的「理論」、「學說」、「主張」,更有龐多抽象而事實上並不存在的概念遊戲,這些大抵不是陳師孟委員話中之所指。
陳委員只針對無論從哪一面向常態事實檢驗,都明明是假借司法公器,行政治迫害、利益傾軋、黨派鬥爭下的案例,絕大多數正常人一目了然的惡質構陷,偏偏「體制」、若干權勢卻睜眼說瞎話,或昧於特定考量,蓄意擱置、另作盤算、遺忘、打高空……等等,或說,為社會上常識都可判斷是大有爭議,或顯著偏頗的案例打抱不平而已。
柏拉圖時代的雅典,對待弱小城邦都是無情的帝國主義行徑,價值觀是冷酷的「無道德主義」,柏拉圖寫出的對話中,包括「力量就是正義(一把權力優於一袋正義)」他藉著詭辯家圖拉斯馬克反駁蘇格拉底的話說:
「……人民之所以指責不公正,只是由於自己不願意受到痛苦,而不是出自良心,只要事情與自己無關,便寧願少管閒事。」
或藉另位詭辯家的口吻說,「道德」是弱者為削減強者的力量而發明的工具,「他們之所以稱讚正義,乃因為是懦夫!」
雅典的使者在處理城邦之間的事務時說:「……所謂正義,只在力量均等的二者之間才成為問題。強者恆可為所欲為,弱者則忍受必須忍受的一切。」
2,400多年來,力量與道德孰強孰弱?試看今天中國對台灣、世界各國或強弱族群之間的關係好轉了多少?掠食者與草食動物之間,有沒有「正義」可言?爪牙與良心都是演化的產物,人類還是野蠻得很,而工技的發展速率超快,人性的正向演化太過緩慢,蔡英文總統在某些狀況下的話語,不也不經意地流露出2,400多年前的痕跡?
柏拉圖或蘇格拉底從來沒有明確表述過對正義的定義,只說是「社會組織與個人之間的關係」,只把正義、公正、道德等,當成社會的一部分制度來討論。
當一些台灣人天真地以為換個政黨統治,公正、正義就會從天而降?這是痴人夢囈。任何掌權者最容易向「力量」靠攏,利用「公權」鞏固「權力、利益」,從來都是人性很大的一部分啊!
試問2,300萬台灣人民有幾位「陳師孟委員」?而司法能否像把天平,端視社會整體價值觀的傾斜程度;司法頻常向權勢靠攏,因為都是人在做的啊!司法要相對公正,還是得要總體人民無私、客觀、誠實、正向力量在比例上的提升。

「正義」千萬不宜用情緒去鼓舞,而是儘可能無私且從長遠時空的「後果論」去加持。「其就義若渴者,其棄義若熱」,我擔心強烈支持或反對陳師孟委員的二元對立,毋寧是對台灣今後的隱憂。熱愛、支持陳委員的人士,如果可藉陳委員的秉公,鼓舞自己的行為,更客觀、更公正、更正義地承擔公民的責任,則將是台灣的福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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