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5月3日 星期六

台灣絕對經不起一次核災

蔡智豪

台灣絕對經不起一次核災
⊙台灣是全世界唯一把核電建在500萬人口的首都圈內的國家。

⊙《核子損害賠償法第24條》:「核子設施經營者對於每一核子事故,依本法所負之賠償責任,其最高限額為新台幣42億元。」
台灣核電廠若發生核災,台電最多賠償每位國民182元。

台灣97%的人不知高階核廢料在哪裡?
⊙《今周刊》調查「台灣97%的人不知高階核廢料爆量儲放在核電廠內」。

Ÿ⊙ 目前在核電廠的高階核廢料已達到1萬6千多束,它們的輻射劑量比23萬顆廣島原子彈還要多,換句話說,平均每1百個台灣人可以分到1顆原子彈。

台電每年焚燒低階核廢料
⊙台電為減少低階核廢料的容積,每年焚燒數千桶低階核廢料。
Ÿ
⊙民間團體發現台灣的輻射背景值是自然背景值的2~4倍。

⊙民間團體認為台灣的輻射背景值偏高,政府應主動調查並說明。

台灣立即廢核也絕對不缺電
⊙能源局統計台灣核電發電僅占10.2%。

⊙台灣尖峰用電時段,電力備用容量高達23.4%。
   電力備用容量=發電量 ─用電量

Ÿ⊙台灣就算立即廢核電(23.4%-10.2%=13.2%),電力備用容量率仍有13.2%,這比其它國家都高,日本7~9%、韓國7.2%、加拿大6.4%、德國5.0%。

電價上漲是因獨佔、劫貧濟富
⊙台灣的電量供過於求,電價卻上漲(理應下跌),原因是電力產業為台電獨佔,台電把經營效率不彰轉嫁人民,將人民當作提款機。

Ÿ⊙2007~2011年台電售電成本約2.714元/度,工業用電售價2.284元/度,民生用電售價2.734元/度。工業用電售價約比發電成本低0.43元,這是劫貧濟富,漲民生的電價,補貼財閥電費。

台灣的替代能源的政策不是有無的問題,而是為與不為的問題
⊙台灣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進步空間還很大,可改善節能措施,提高能源使用率,台灣也具備發展地熱、洋流、太陽能等等發電的潛能。節能與綠能開發雖然很辛苦,但卻是一條一定要走的路,因為台灣經不起一次核災。

廢核就是大慈悲、大奉獻
⊙廢核的心念不是為了一己之私,不是為了逞一時之快,而是為了世世代代的子孫,為了千千萬萬人的生命,這樣的心念就是「慈悲」,就是「功德」,就是「善」。

Ÿ⊙眾人「善的凝聚」將讓國家出現希望的契機,我們倡導世代正義,建立非核家園。

謹此提出五個訴求:
1.立即廢核四!核一、二、三儘速除役!

2.尋求國際合作,限期清核廢,還我無核汙環境!

3.限期制訂永世國土計畫暨世代環境政策,無論任何政黨執政,不管誰當總統、院長,皆該永世奉行!

4.全力發展綠能產業,解散怪獸電力公司!

5.立即修訂鳥籠公投法,還我有效直接民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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