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

自然平權宣言


陳玉峰

    基於土地文化、自然倫理以及世界宗教的終極關懷,為復育台灣自然生態體系、保育天然基因庫、防治環境及生物性災變、深沈反省文明與文化,並揭櫫生界萬物平權觀,在此世紀交替之際,奉人類時代的良知,我們宣示「自然平權宣言」。

    我們認知:

    任何生命體皆為宇宙的唯一且無可替代,此為自然平權的根本原則。


    生命歧異度本身即為善,任何生命個體及其族群擁有維持及增進其自然歧異度的天賦生存權。


    生命與生命、生命與環境之間皆為密不可分的關係網,更且,整體永遠大於部分的總和,人類對此全知識仍屬無知,有待謙虛的向自然學習。


    任何生命過程皆為不可逆,小至個體發生、發育,大至地球變遷,無有任何生命過程可資重覆,更且,此一流變的道理即生命的終極道理,生命演化的趨勢即在於探究此一本質性的究竟之道。


    人類天性中存有與任何地球上其他生命之遠、近、親、疏的關係,此等時空網的依存關係,正是人類價值之所在,它存在於深邃的心靈記憶,有待內省而開發。
 

我們主張:

    除了自然律食物鏈的運作原則之外,任何生命不得對其他生命擁有宰 制、奴役、虐待、操控生死的權力;萬物各有自主性,依演化複雜洪流,各自逕行其生存策略。


    承認任何生物對地球資源的使用及保育權。人類必須在國土規劃中制訂特定比例的下限,保留給後代生命,圓滿「後代生命資源使用的選擇權」,不僅在國內制訂於法規,更須推展國際結盟與執行。


    台灣亟須依據自然維生生態系健全運作的下限,制訂人口及資源使用的適度承載量,且為任何自然生命設立保育區。


    關於已經遭受開發、破壞的台灣原生生態系,必須規劃天然復育之措施,復育則遵循自然演替法則而進行,成就莊嚴國土及美麗家園。


    深入學習自然善知,培育本命土的文化意識,結合並推動全球生命共同體的長程目標。


    今後我們將以出世的超然、入世的精進,從認知土地生界到社會人文關懷,從科學知識、生活藝術到覺知教育,從人性、人道到眾生平權,奠定環境守望、山林監測、土地倫理與自然情操的基本涵養,並且以此善根,為台灣土地、全球生靈,傳播「生態中心」的理念與實踐。無論何時、何地、何事、何物之境遇,期待得以具備高度的內觀智能,看得見這社會尚未存在的善與是,且竭盡心力促成美夢成真;慈眼透視這社會既存的惡與非,且以善巧方便如法力挽狂瀾。


~摘自《自然學習者的教育觀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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